各单位:
按照学校教学办公用房调整工作计划,现将各单位资产搬迁工作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:
1.各单位在资产搬迁工作过程中须遵循“不损坏、不荒废、不流失”的原则;
2.按照资产管理办法,做好资产搬迁前各类资产的清点登记造册;
3.搬迁过程各单位需指派专人跟进资产搬迁事宜;
4.各学院二级资产管理员根据搬迁登记表及时做好资产使用人、保管地点等信息的变更, 提交到后勤保卫处资产管理中心进行账面调整,确保“账、卡、物”一致;
5.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相关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擅自处理资产,确实无法使用的设备、家具需填写报废清单,提起报废流程并联系后勤保卫处资产管理中心 ,在未交接和清运前,应将报废资产集中放置,并做好防潮、防盗等工作;
6.资产搬迁之前,各单位应对资产的数量、现存放地、拟搬迁地标识。各单位应按照设备的不同属性归类打包,打包的外包装箱要注明包装的物品清单、随箱一份、留档一份;包装箱上贴上标识,标注设备拟搬迁到的楼栋名称房间号等内容;
7.各单位对搬迁的资产要分类清晰,并由专人记录装车物品及数量,对搬迁物品运输到指定地点后,各单位指派专人对到货物品进行清点,如有遗失或损坏,应与搬运公司及时确认;
8.因搬迁造成仪器设备无法使用、丢失、破损等,各学院须及时登记上报后勤保卫处资产管理中心,说明损坏原因,后勤保卫处将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。
后勤保卫处2021年7月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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