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科室:
临近新年夜元旦节,根据《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年夜元旦节及全市“两会”期间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》(渝教安发【2016】78号)文件精神,为确保2016年元旦节期间校园的安全及稳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 安全巡查工作分工明确,落实到位
各科室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,按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在管辖范围内进行拉网式检查,严禁麻痹大意。具体分工如下:
1. 维修运行中心:做好配电房、水立方、污水处理站、二次供水、化粪池及各类设施设备的安全巡查工作及校内各区域的安全用水、用电、用气工作。同时,做好部门交通工具自查工作,严格管制,确保交通安全。
2. 物业管理中心:做好教职工宿舍、学生宿舍及其它楼栋的巡查工作,查看各楼栋墙体、门窗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,若发现应立即上报。严禁师生在教室、宿舍私拉电线,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,宿舍不得使用蜡烛照明,严禁学生在寝室炒菜、煮饭。同时做好节前对师生的防火、防盗宣传工作及断水、断电提醒工作。
3. 餐饮与商业管理中心:做好校内食堂和各商铺的食品安全卫生及安全使用水、电、气的监督与检查工作。检查食堂管理常规清洁卫生情况及食品原材料、保质期、留样等情况。若发现食堂或商户有私拉乱接现象,应下发整改通知书,限期整改,对复查不合格的进行罚款处理。
4. 综合管理中心:做好校内水、电、气的安全检查工作。
5. 资产科:做好资产库房巡查工作,查看库房存放物品是否安全,严禁发放、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物资。
二、 做好安全巡查工作记录,发现问题及时处理
各科室在巡查过程中要做好安全巡查记录,加强对各管辖区域的安全行为监督。将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,并于放假前(12月30日18:00)将检查结果汇总至综合管理中心。
后勤处
2016年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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